2017年8月10日 星期四

交通部觀光局-最新消息

交通部觀光局-最新消息


四川九寨溝地震臺灣旅客均平安,對於受影響之參團旅客可依規定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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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四川九寨溝縣境內本(8)月8日晚間9時19分發生地震災害,交通部觀光局於第一時間已與各大出團旅行社聯繫,業確認團體旅客均平安無虞。交通部觀光局表示,鑒於九寨溝景區受災害影響且現行已全面停止接待旅客,為保障旅客權益,該局業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如下: 一、 出發前:因地震災害係屬不可歸責於旅行社與旅客雙方之事由,直至九寨溝景區開放接待旅客前,旅行社或旅客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並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對照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4條):「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必要費用之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任何一方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其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旅行業依第一項為解除契約後,應為有利於團體旅遊之必要措置。」規定辦理。 二、 出發後:倘旅客於旅遊途中受地震災害影響致須變更旅遊行程;為維護旅遊團體之安全及利益,如因此超出原訂費用時,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0點(對照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6條)規定,旅行社不得向旅客收取,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返臺。 三、 旅客與旅行社如遇有解約退費之消費爭議無法解決,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或觀光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本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專線02-25995088查詢。 交通部觀光局已囑請旅行業者及領隊應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地震影響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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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四面環海,隨著海岸與海域管理解禁,民眾親海活動愈加盛行,為強化水域遊憩活動安全與秩序,交通部(觀光局)除訂頒「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管理水域遊憩活動外,有關保麗龍船、獨木舟及腳踏船等浮具管理,交通部(航港局)亦於103年召開會議研商訂定「各類水域船舶管理權責劃分表」,由地方政府依據地方自治精神因地制宜訂定相關規定管理。 為兼顧民眾親水權益及海上航行與作業安全,交通部航港局近期已邀集專家學者、漁業署、海巡署與各地方政府,研議「公共水域浮具安全使用及活動建議與注意事項」草案,共同制定浮具使用及活動指導原則,以規範浮具之使用範圍、安全設備及事故處理等共通性事項,作為地方政府訂定浮具管理自治法規參考。未來交通部航港局並規劃於船舶法明訂地方政府對於浮具之管理權限,使法律授權依據更臻完備。 交通部觀光局呼籲,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暑假期間應特別注意,除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相關活動規範外,乘載保麗龍船、獨木舟及腳踏船等浮具,應注意其適當的使用範圍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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